根據《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6號)文件精神,鞍鋼結合企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需要,擬于2019年9月之前關停封存下屬子公司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鋼總廠三分廠2#轉爐(公稱容量150噸),其中30萬噸作為退出產能,剩余產能用于產能置換等。產能置換時將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等規定進行。
特此公告。
鞍鋼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化解過剩產能計劃公告 來源:鞍鋼集團戰略規劃部 2019-07-23
根據《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6號)文件精神,鞍鋼結合企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需要,擬于2019年9月之前關停封存下屬子公司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鋼總廠三分廠2#轉爐(公稱容量150噸),其中30萬噸作為退出產能,剩余產能用于產能置換等。產能置換時將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等規定進行。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