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鞍鋼集團首次黨代會精神,加強對外投資和閑置資產管理,盤活存量資產,提升資產價值,鞍鋼集團將從明年1月份起,利用半年時間在全集團范圍內開展對外投資和閑置資產清查工作。12月27日上午,鞍鋼集團專門召開動員會,對清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并提出總體要求。
鞍鋼集團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總會計師于萬源出席會議并講話。鞍鋼集團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余自甦主持會議。
會上,鞍鋼集團財務運營部對本次對外投資和閑置資產清查處置工作作具體部署。
按照“總體部署、全面覆蓋、逐級匯總、統一上報、分級處置”的工作原則,從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鞍鋼集團將對集團所屬區域子公司、直屬機構、非鋼產業板塊、事業部及其下屬單位的對外投資和閑置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清鞍鋼集團對外投資和閑置資產情況,盤活存量資產,同時,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
本次清查工作主要采取各單位自查為主、鞍鋼集團核查抽查為輔的方式,清查基準日為2013年12月31日。對外投資清查內容包括:被投資企業基本情況、最近五年的經營財務狀況;向被投資企業派出人員情況;收到的累計分紅情況;對被投資企業長期虧損、不分紅等情況的原因分析;加強對外投資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等。閑置資產具體包含:固定資產、土地、礦業權、購置的原燃材料及備品備件等。清查內容包括:閑置資產基本情況、閑置原因、資產處置方案等。
對清查出的對外投資及閑置資產,鞍鋼集團將采取對內調劑和對外處置兩種方式處置。對內,鞍鋼集團建立閑置資產內部調劑機制,搭建內部調劑平臺,閑置資產優先在鞍鋼集團網站公告,征求調劑意向并開展調劑工作。對外,具備對外處置條件的對外投資,經鞍鋼集團批準后,按照國資委及鞍鋼集團產權管理相關規定通過產權交易所公開處置;具備對外處置條件的閑置資產,各單位根據國資委及鞍鋼集團有關文件規定自行處置,原則上要采取公開處置方式交易。
于萬源在會上強調,開展清查工作是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需要,是加強對外投資監管、提高資產運營質量的需要,也是全面打勝扭虧增效攻堅戰的基礎。要狠抓落實,突出關鍵環節,確保資產清查工作高質量完成。他指出,這次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要突出關鍵環節,抓好工作責任、工作要求、工作紀律“三個落實”,同時,要堅持邊清查邊規范,建立完善清查核實、資產配置、處置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規定,實現分級管理、有效配置、盤活存量、提高效益,實現國有資產規范管理工作常態化、長效化。